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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1,859,68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按除息基準日104年7月12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二、茲訂定民國104年7月12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4年7月8日至104年7月12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俾可享有配息權利。三、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故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實際配發之金額為準。現金股利預計於104年7月29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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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本公司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紅利新台幣(以下同)556,841,484元,每股配發現金紅利4.5元整。二、本公司業已訂定民國104年7月28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4年7月23日下午4時3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辦理過戶手續。三、本次現金紅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每股無償配發現金紅利4.5元(每仟股配發現金4,500元),茲訂於104年8月14日為現金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現金紅利以支票郵寄或匯撥予各股東。四、本次現金紅利於發放當日扣除匯費後匯入股東指定帳戶,未提供匯入匯款帳戶之股東,以支票扣除郵資後,以掛號寄出,惟發放金額不足(含)30元者,恕不郵寄,請親赴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不便之處,敬請見諒。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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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沛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6/25-6/29進行本市楠梓、鼓山等行政區共45家私立老人養護機構(含護理之家)登革熱病媒蚊調查,共查獲10家機構內已有積水容器孳生病媒蚊情形發生,現場共開立10張罰單,每件裁罰新台幣6,000元,由調查結果顯示,該等機構室內、戶外花器、旗座及水桶等顯而易見之人工容器後積水最容易孳生大量病媒蚊,陽性率高達5%,鑒於機構有人口密集、住民集中等特性,倘機構內積水養蚊,一旦病毒入侵,極易發生群聚感染事件,且機構住民多為老年人,更是登革重症發生高風險族群。衛生局強調人口密集機構如安養院、護理之家、學校、軍營,倘未主動維護環境,而產生大量病媒蚊,一旦病毒入侵,極易產生機構群聚疫情,爰此,衛生局籲請上揭機關、機構務必善盡環境維護管理之責,確保無蚊環境,才能預防疫情發生。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3條規定,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 (教養)機構、矯正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對於接受安養、養護、收容或矯正之人,應善盡健康管理及照護之責任。同時需善盡環境自我維護責任。違反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再次呼籲,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 (教養) 機構、矯正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對於接受安養、養護、收容或矯正之人,應善盡健康管理及照護之責任。前項機關(構)及場所,應防範機關(構)或場所內發生感染;對於主管機關進行之輔導及查核,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一旦發生機關內群聚感染疫情不僅危及住民健康安全,衛生局將依法重罰,籲請各機關務必做好環境管理,以確保住民健康。為防範未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04)年自2月份起持續加強學校、市場、積水地下室、建築工地、資源回收場及花店等重要列管場所病媒蚊查核,並於2月16日公告「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之孳生源清除及相關防疫措施,未主動妥善管理、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致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所為各項檢查及相關防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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